12月26日金融一線消息,據中國人民銀行崇左市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崇左大新長江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規定開展持續的客戶身份識別,被罰款22.7萬元。
曹某(時任崇左大新長江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對該行未按規定開展持續的客戶身份識別負有責任,被罰款1.4萬元。